
房子子女繼承過戶費用?房屋繼承過戶有幾種方式?
房子子女繼承過戶費用?房屋繼承過戶有幾種方式?關于房產的過戶方式,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,目前只有“贈與、買賣和繼承”三種方式,根據最新的規定,哪種過戶方式更省錢?我們先分別來看看。
第一種過戶方式:
生前贈與過戶贈與東西,你情我愿,在日常生活中,朋友之間的贈與一些東西都不需要任何費用。但是,我國將房產納入不動產管理范疇,房產贈與就要產生費用,而且這筆費用非常可觀,我們稱之為房產“過戶”相關費用。主要包括個稅、契稅、評估費和公證費,其中個稅已于09年以后免征,那么現在收取的費用主要在后三項,計費比例分別為契稅3%、評估費0.25%、公證費1%。

第二種過戶方式:
生前買賣過戶這種過戶方式,簡單易操作。跟我們所有正常買賣房一樣,按照房產交易程序辦理過戶手續即可。按照現行房產交易規則,買賣過戶產生的費用主要與房產套數、價格、面積以及不動產證取得時間有關。主要包括增值稅、契稅、個稅、登記費幾項費用。其中,不動產證不滿2年,增值稅按交易總價5.6%繳納,滿2年,免交;契稅滿5唯一,且面積小于90平米,按交易總價1%繳納,90平米以上按1.5%繳納,不唯一房產,則要按3%繳納;個稅:普通住宅按交易總價1%繳納,非普通住宅按2%繳納;登記費80元。
第三種過戶方式:
離世后過戶這種過戶方式是比較普遍存在的方式。主要是老人在世時,自己未提及房產分割,子女也難以啟齒,只待老人離世后,房子以遺產的方式傳承給子女,從感情上容易接受。這種過戶的方式受到大家歡迎的另一個主要原因就是,沒有前面講的兩種過戶方式需繳納評估費、契稅、個稅等雜七雜八的大額費用,只需要繳納幾百元到數千元的公證費、登記費即可,手續辦理也比較簡單。離世后過戶,如果老人膝下子女多,就要涉及到房產分割,老人生前留有遺囑按遺囑來,如果沒來得及立遺囑,想要繼承房產,還需要其他繼承人放棄權利才行。
這里要特別提醒一點:離世后過戶,雖然當時不需要繳納多少費用,但如果繼承者再次轉賣這個房產(遺產)時,需要繳納房產差額20%的個人所得稅。
三種過戶方式比較通過以上三種過戶方式比較分析,看似“離世后過戶”花錢少,但在很多未立遺囑的情況下,容易產生房產分割矛盾,加之以后轉賣還需要繳納20%的個人所得稅(相當于遺產稅),其過戶費用比買賣和贈與費用都要高。另外,隨著遺產稅的推進,將來肯定要實施,繼承下來的遺產以后再轉賣的費用還存在不確定性。所以,綜合各種情況來看,在現有最新規定下,“買賣過戶”是最省事、也最劃算的過戶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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